1. 招标条件
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三期工程,目前计划对其节水设施设计方案评估审核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评估范围
2.1招标内容:
为配合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三期各车站自来水接入工程项目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政府规章设定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核准等十二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施的决定》序号4(人大常委会2004年6月23日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1号)、《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及市水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水务[2001]688号)等相关要求,现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三期工程开展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分析、评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2评估范围:
1)13号线二期工程涉及长清路站、成山路站、东明路站、华鹏路站、下南路站、北蔡站、陈春东路站、莲溪路站、华夏中路站。
2)13号线三期工程涉及中科路站、学林路站、张江路站。
2.3工期
1) 确保13号线二期、三期建设项目评估工作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2) 确保各车站自来水接入工程在2018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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