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信号及综合监控系统安装施工工程
1.招标条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620号审批,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信号及综合监控系统安装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南通市
2.2工程规模:
2号线线路北起港闸区幸福街道,经崇川区至终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一期工程全长约20.85km,设站17座,设幸福车辆段1座,与在建1号线共享控制中心(具体以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业主要求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
负责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综合监控(含BAS、门禁)系统全部设备、材料的安装、仓储、线缆敷设、调试配合。
招标人保留微调各标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的权利,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备注:资格证书有效期可按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予以认可。
3.1.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
(2)在轨道交通工程或类似工程有8年以上的实践经验(5年轨道交通信号专业);
(3)具有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5)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注:项目经理不得为投标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以上国内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安装工程业绩(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其他
3.3.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 商务:1分;技术:18分;报价:81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部分 (1分) | 项目经理 业绩 | 投标人拟投标的项目经理每具有资格审查要求的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业绩认定须提供资料详见本评标办法备注。 | 1 |
技术部分(18分) | 施工组织 设计 (暗标)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方案。若无,得0分,若有,在【1.4,2】区间内酌情打分。 | 2 |
项目党支部建设方案,党建引领工程的实施方案。 若无,得0分,若有,在【0.7,1】区间内酌情打分。 | 1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BIM信息技术的使用。 若无,得0分,若有,在【1.4,2】区间内酌情打分。 | 2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若无,得0分,若有,在【0.7,1】区间内酌情打分。 | 1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若无,得0分,若有,在【1.4,2】区间内酌情打分。 | 2 |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方案,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管理措施方案。 若无,得0分,若有,在【2.1,3】区间内酌情打分。 | 3 | ||
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若无,得0分,若有,在【0.7,1】区间内酌情打分。 | 1 | ||
针对项目管理要求,信号机及转辙设备,光缆、电缆,电缆桥架、线槽,T型螺栓及主要材料及配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若无,得0分,若有,在【4.2,6】区间内酌情打分。 | 6 | ||
报价部分 (81分)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6%,96.5%、97%、97.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 ,开标时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75%、77.5%、80%、82.5%、85% ,开标时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88% ;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81-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81+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9,E2=0.6,扣完为止。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备注 | 1.业绩认定 1.1须同时满足①、②、③款资料原件方可认定,其他任何材料无效: ①.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者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出具的中标内容的确认证明原件(确认证明中应包含中标内容、中标时间、中标价、中标项目经理等要求内容); ②.施工合同原件; ③.项目所在地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备案文件),或者项目业主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证明。 1.2时间以1.1条③款资料中描述的完成时间为准。 1.3项目经理以1.1条③款资料中描述的为准,如有变更,须提供变更证明文件。 1.4不接受分包或联合体非牵头方业绩。 2.竣工验收文件(备案文件)复印件在加盖项目所在地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者项目业主公章后可视为原件。 3.投标人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所要求的信息时,应当提供由项目业主出具的可以证明所要求信息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公章,否则相应项目不得分。 4.重组方式注册的新企业其工程业绩按以下原则评定: 重组并入新企业的公司在新企业注册成立前(以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证时间为准)实施的工程,可以认定为新企业业绩,并在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4.1投标人关于新企业重组情况的说明; 4.2证明投标人通过重组方式成立的相关文件; 4.3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者业主证明等; 4.4重组后继续完成的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提供业主(须与该项目施工合同中项目业主一致)出具的该工程由重组后新企业实施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业绩认定要求,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5.名称变更的企业参与投标,应当提供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原件,否则名称变更前的企业业绩不予认可。 6.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因上述资料内容不齐全或者自相矛盾导致业绩的有效性或真实性无法判断的,对应项不予认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文件中指的“城市轨道交通”不含城际铁路、有轨电车、单轨系统等,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词通用。 技术部分打分: 1、评标委员会需根据标书阐述情况在规定分值内打分。 2、各投标人技术部分各评分点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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