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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3、4、7号线石龙路站、海伦路站、静安寺站等车站导向标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10:42:36阅读:收藏
摘要:上海地铁3、4、7号线石龙路站、海伦路站、静安寺站等车站导向标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3、4、7号线石龙路站、海伦路站、静安寺站等车站导向标识改造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招标范围:3、4、7号线部分车站悬挂导向、墙贴导向由于使用年限久,导向框体老化,部分出现框体开裂现象、3号线部分车站电动栏杆上贴纸由于老化褪色、需更换。故对3、4、7...


上海地铁3、4、7号线石龙路站、海伦路站、静安寺站等车站导向标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7号线石龙路站、海伦路站、静安寺站等车站导向标识改造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招标范围:

3、4、7号线部分车站悬挂导向、墙贴导向由于使用年限久,导向框体老化,部分出现框体开裂现象、3号线部分车站电动栏杆上贴纸由于老化褪色、需更换。故对3、4、7号线石龙路站、江杨北路站、海伦路站、大木桥路站、场中路站、静安寺站等车站导向标识进行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具有导向标识制作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3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8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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