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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环电系统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6 09:44:03阅读:收藏
摘要: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环电系统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环电系统委外维保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2.2项目概况: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线路长度为35.95km,包括地下线24.45km,高架线11.2km,过渡段0.3km。起点站为慈城站,终点站为东钱湖站,共设25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分别是庄桥火车站站、丽江路...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环电系统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环电系统委外维保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线路长度为35.95km,包括地下线24.45km,高架线11.2km,过渡段0.3km。起点站为慈城站,终点站为东钱湖站,共设25座车站, 其中地下车站18座,分别是庄桥火车站站、丽江路站、双东路站、翠柏里站、大卿桥站、柳西站、宁波火车站站、兴宁桥西站、兴宁桥东站、白鹤站、儿童公园站、矮柳站、 潘火路站、嵩江东路站、南高教园区站、金达路南站、小洋江站、东钱湖站;高架车站 7座,分别是慈城站、官山河站、长兴路站、金山路站、奥体中心站、洪塘中路站、洪大路站。在慈城设停车场1座,在东钱湖设车辆段1座,共用位于1号线东环南路站地块的线网控制中心,新设甬兴主变和谢家主变,与2号线共用夏禹主变。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车站、主变电所及场段的通风空调、给水排水、低压供电专业系统的设备维保和附属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约60个月,预计进驻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5年5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4号线慈城站至宁波火车站区域环电(含通风空调、给水排水、低压供电)系统委外维保
包含慈城停车场、慈城站、官山河站、长兴路站、金山路站、奥体中心站、洪塘中路站、洪大路站、庄桥火车站站、丽江路站、双东路站、翠柏里站、大卿桥站、柳西站、宁波火车站站、谢家主变电所,共计14个车站(含区间设备及管线)、1个变电所、1个停车场。
Ⅱ标段:4号线兴宁桥西站至东钱湖站环电(含通风空调、给水排水、低压供电)系统委外维保
包含兴宁桥西站、兴宁桥东站、白鹤站、儿童公园站、矮柳站、潘火路站、嵩江东路站、南高教园区站、金达路站、小洋江站、东钱湖站,东钱湖车辆段、甬兴主变电所,共计11个车站(含区间设备及管线)、1个变电所、1个车辆段。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相关内容,且注册资本在7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19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2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Ⅰ标:人民币50万元整;
Ⅱ标:人民币52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录获取本项目所投标段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0年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7.3 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中;
②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③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④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⑤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⑥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5957422900、13958226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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