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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环保专项监理、水保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0 09:45:02阅读:收藏
摘要: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环保专项监理、水保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2195号)批准立项,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673号)批准建设,受项目出资人委托由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安排的铁路建设基金及湖南省筹集的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9.99%、40.01%、50%,...


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环保专项监理、水保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2195号)批准立项,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673号)批准建设,受项目出资人委托由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安排的铁路建设基金及湖南省筹集的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9.99%、40.01%、50%,招标人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环保专项监理、水保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位于湖南省西北部,西起常德市途经汉寿、益阳、宁乡止于长沙市,串联长株潭城市群和洞庭湖城市组团。西北端衔接黔张常铁路、襄常铁路,中部与益娄铁路相衔接,东南段沟通京广高铁、沪昆高铁、长赣铁路等。正线线路全长157.502km,联络线长5.53km,动走线长5.986km,其中正线桥梁80座,总桥长126.808km,隧道9座,总长5.395km,桥隧总长132.203km,占线路长度的83.94%,全线设常德、汉寿南、益阳南、宁乡西、长沙西共5个车站。项目总投资262.50亿元,建设工期4年。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2.2建设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

2.3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建筑限界:按《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执行

2.4 计划工期

本项目站前工程已于2019年6月开工,总工期48个月。

2.5 招标范围

环保专项监理及竣工验收范围:正式工程和临时工程(包括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及材料储存场、制梁厂等)在施工过程中对水质、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以及施工期间因工程建设环境可能受到影响的重点区域进行监测和监控并编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与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一致,防治责任范围为本项目建设及影响范围。具体为:(1)地表扰动面积监测;(2)水土流失量监测;(3)水土流失危害监测;(4)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监测;(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6)突发性水土流失监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测并完成监测报告的编制,协助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范围:水土保持验收范围与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一致,防治责任范围为本项目建设及影响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完工后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并取得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协助招标人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按照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水保验收有关规定、细则,编制静态、动态验收报告。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的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规程,查阅验收资料,协助施工、监理单位完成相关水土保持设施材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会议(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协助建设单位通过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协助建设单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3个标段。其中:环境保护专项监理、监测和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CYCHSB-1标;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咨询服务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CYCHSB-2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CYCHSB-3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3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3.1.4业绩要求:2017年1月~2020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

3.1.4.1 环境保护专项监理项目投标单位具有类似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的业绩和经验;

3.1.4.2 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投标单位具有承担过铁路项目或类似项目(交通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承担的监测项目无重大环境质量、安全事故(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4.3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投标单位具有完成过铁路项目或类似项目(交通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承担的验收项目无重大环境质量、安全事故(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5 近三年未出现过被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监测数据结果失真和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近一年没有受到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没有发生诉讼或仲裁事件;

3.1.6 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7 与本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1.8 在定标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潜在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1.9服务提供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2020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10 潜在投标人未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单位,且未在公布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站长)、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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