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2019年9号线厂内机动车大修项目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2019年9号线厂内机动车大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BMT-ZB-CL-19-002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2019年9号线厂内机动车大修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3600号津滨轻轨车辆基地,现使用中的14辆厂内机动车运行时间较长,故障频繁,现需对其进行大修工作。本次采购工作主要完成天津地铁9号线厂内机动车(电瓶运输车5辆、电瓶升降车4辆、电瓶叉车5辆)的大修工作,包括车辆主要零部件的分解、维修及易损件的更换,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2个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包一:2019年9号线厂内电瓶运输车和电瓶升降车大修项目;本包采购工作主要完成天津地铁9号线厂内机动车(电瓶运输车5辆、电瓶升降车4辆)的大修工作,包括车辆主要零部件的分解、维修及易损件的更换,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002)包二:2019年9号线厂内电瓶叉车大修项目;本包采购工作主要完成天津地铁9号线厂内机动车(电瓶叉车5辆)的大修工作,包括车辆主要零部件的分解、维修及易损件的更换,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二)服务期限:
(001)包一:2019年9号线厂内电瓶运输车和电瓶升降车大修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002)包二:2019年9号线厂内电瓶叉车大修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包一:2019年9号线厂内电瓶运输车和电瓶升降车大修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002)包二:2019年9号线厂内电瓶叉车大修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中证书的施工类别应包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或修理。
本项目以上两个包均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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