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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蓄电池在线监测项目(2019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6 16:11:54阅读:收藏
摘要:苏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蓄电池在线监测项目(2019年)招标公告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拟采购的苏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蓄电池在线监测项目(2019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苏轨运招2019-47号二、招标内容:1、招标范围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天平车辆段、广济南路控制中心、木渎至钟南街站、2号线太平车辆段、广济南路控制中心、高铁苏州北站至宝带桥南站(以下简称1、2号线)及轨道大楼各专业需增加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包括1、2号线通信、信号、站台门、BAS、EPS、高压及AFC专业蓄...


苏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蓄电池在线监测项目(2019年)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拟采购的苏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蓄电池在线监测项目(2019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苏轨运招2019-47号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天平车辆段、广济南路控制中心、木渎至钟南街站、2号线太平车辆段、广济南路控制中心、高铁苏州北站至宝带桥南站(以下简称1、2号线)及轨道大楼各专业需增加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包括1、2号线通信、信号、站台门、BAS、EPS、高压及AFC专业蓄电池组;1号线清分、门禁专业蓄电池组;轨道大楼门禁、CCTV、EPS专业。

2、服务期限

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工期: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质保期2年)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三、投标人一般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项目安装及服务的企业法人;

2、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须为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提供的蓄电池在线监测设备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则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投标人在国内城市轨道、公共交通、电力、通讯、金融行业具备单次100万元或以上的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

(二)本次招标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②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采购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贰拾万圆整(¥6,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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