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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轻轨9号线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5 15:51:53阅读:收藏
摘要:津滨轻轨9号线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津滨轻轨9号线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津滨轻轨9号线于2004年投入运营,用电设备众多,线路密集,承载负荷极大。车站开通运营多年,地上车站结构性渗水现象普遍,线路浸蚀严重,站内线路老化严重,电气火灾隐患与日俱增,线路绝缘性能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为确保运营车站...


津滨轻轨9号线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滨轻轨 9号线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滨轻轨 9号线于 2004年投入运营,用电设备众多,线路密集,承载负荷极大。 车站开通运营多年,地上车站结构性渗水现象普遍,线路浸蚀严重,站内线路老化严重,电气火灾隐患与日俱增,线路绝缘性能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为确保运营车站电气线路安全、可 靠,将电气火灾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需对大王庄到东海路(不含新建的张贵庄、太湖路、东海路站)进行一次全面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 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滨轻轨 9号线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滨轻轨 9号线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供应商须提供在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 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 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 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的电气设备消防检测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 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 04月 25日 08时 30分到 2019年 04月 29日 16时 30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 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 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的电气设备消防检测业 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05月 14日 14时 00分

递交方式: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 19号地

铁和谐大厦 1201开标室)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光盘按要求密封递交(具体递交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 05月 14日 14时 00分

开标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 19号地

铁和谐大厦 1201开标室)

七、其他

由于全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格式限制,本公告以下述内容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津滨轻轨 9号线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

(二)项目编号:YYJT-CG-19-001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津滨轻轨 9号线于 2004年投入运营,用电设备众多,线路密集, 承载负荷极大。车站开通运营多年,地上车站结构性渗水现象普遍,线路浸蚀严重,站内线路老化严重,电气火灾隐患与日俱增,线路绝缘性能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为确保运营车站电 气线路安全、可靠,将电气火灾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需对大王庄到东海路(不含新建的张贵庄、太湖路、东海路站)进行一次全面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 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 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 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的电气设备消防检测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 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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