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大厦办公楼新风系统降噪除尘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都地铁大厦办公楼新风系统降噪除尘改造项目。
2.2 建设规模:地铁大厦9-15、18-21、23-26层办公区域,建筑面积约19770㎡。
2.3 建设地点:天府大道中段396号成都地铁大厦。
2.4 招标范围:完成大厦办公区域9-15、18-21、23-26层(共15层)的新风系统降噪、除尘改造,涉及装修拆除的需恢复原状等工作,新风机用原有机器。(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施工周期: 4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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