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三角城际铁路“十三五”站体抢救同步工程设计咨询项目按照《关于落实城际沿线场站综合体抢救性工作的意见》(粤铁投集函〔2019〕233号)要求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珠三角城际铁路“十三五”站体抢救同步工程设计咨询工作共涉及广佛东环、琶洲支线9个站场,具体为广佛东环7个站场(竹料存车场、太和站、大源站、龙洞站、科学中心站、大石站、智慧城站),琶洲支线2个站场(化龙站、大学城东站)。为提高站场周边土地使用效率与价值,推进轨道场站一体化建设,本项目拟对“十三五”9个站场开展车站主体的抢救工作,以预留开发条件。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根据广州市规委会主任委审批的场站综合体概念方案,结合优化调整内容,作为本次站体抢救方案的输入条件,在符合站体目前技术条件和工期计划的前提下,提出广佛东环及琶洲支线各站的站体一体化建设的可行性工作方案,开展站体抢救工作,工作内容如下:
(1)车站上盖开发方案的优化研究;
(2)上盖工程与车站主体工程建设的衔接研究;
(3)梳理并提出各站体抢救工作清单(预留站体上盖综合体开发荷载;预留衔接远期综合体开发柱头及结构加固;预留站体衔接综合体的连通口);
(4)提供抢救工程估算;
(5)协助业主梳理相关报审流程,推进抢救工作实施。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限价:5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一方;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业的。
(2) 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4)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10月~ 2019年10月(投标截止日起前1年内)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5) 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
(7)投标人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9年 9月20日至2019年 9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递交已填好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标段,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投标登记申请表》投标人名称处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且不得更改,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需提交上述所有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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