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高压供电委外维保项目I标段(2020-2022年)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拟采购的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高压供电委外维保项目I标段(2020-2022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苏轨运招2019-46号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维保范围为元和停车场至宝带路站(含宝带路站至石湖东路站区间),共设AC35kV/DC1500V(0.4kV)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7座、AC35kV/ 0.4kV降压变电所10座、AC35kV/ 0.4kV跟随式降压变电所1座。
2、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三、投标人一般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2、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从事35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施工、送变电工程专业施工或维保、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建设或运营方面管理,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建设、维保或运营方面的项目(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或电力类,需在投标企业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或电力类专业),并具有类似项目三年以上管理经验(担任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6、项目经理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无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或者在本项目维保期前有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或维保)任务已全部完成,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维保)项目的投标竞争;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本次招标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批次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批次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为保证服务质量,已在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高压供电委外维保项目II标段(2020-2022年)的承包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本次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贰万壹仟柒佰圆整(¥17,921,700.00)
五、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时间及地址:
1、公告时间: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2日止;
2、递交预审材料起始时间:2019年8月16日09:00,递交预审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10:00,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即为报名;
3、资格预审时间:2019年8月16日10:00—16:30;
4、递交预审材料及资审地点:苏州市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号楼北楼1271室;
现代轨道交通网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轨道运维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